网友:
您在“问政赣州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,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:
一、调查核实情况
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行24小时“网上申请”,集中审核受理(一般每半年集中审核一次),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,通过网页进入“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”或手机微信小程序“赣州住保”进行手机号注册申请。
(一)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:
1.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家庭成员必须在市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,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、抚养和扶养关系;
2.家庭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(含15平方米);
3.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896元/月,人均储蓄存款不超过39275元/人;
4.个体工商注册资金和公司股权等不超过10万元,拥有车辆的新车购置价(采用新车发票中的含税价)小于10万元,且乘用车的排气量应不超过1.6L/T(二手车购置价应以新车购置价为准,若新车发票遗失,应提供二手车交易相关证明,并以同款车型上市当年厂家发布的新车指导价为准),营运小型汽车的运营收入需列入计算家庭年人均收入,且该车为家庭唯一汽车;
5.非章贡区、赣州经开区、蓉江新区户籍的,提供中心城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,以及在章贡区、赣州经开区和蓉江新区范围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(缴纳期限具有时效性)。
二、处理情况
户籍在中心城区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镇低保家庭,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市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家庭成员必须在市中心城区工和生活,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、抚养和抚养关系;家庭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(含18平方米)的城镇低保户;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其他申请条件。
如申请家庭符合市中心城区廉租房申请资格,通过审核后则可优先摇取市中心城区公租房轮候顺序号。此外,中心城区公租房轮候序号实物配租摇号为在赣南公证处、纪检监察人员、申请人代表等全程监督见证下的电脑随机摇取,不指定意向房源,我中心无权定向调配。
后续如您有关公租房相关疑问,可向户籍或者工作所在地街办(乡镇)、居委会咨询,也可拨打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科电话0797--8236398进行咨询了解。 特此回复。
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
2025年3月24日